組織架構

屆次: 第三十八屆

任期: 2024/11/12-2027/11/11

各委員會

司選委員會:

台灣鑄造學會司選委員會組織簡則:

  1. 本委員會簡則根據台灣鑄造學會章程(21)與社會團體委員會組織簡則範例訂定。
  2.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:
    1. 本會每屆改選理監事人選之提名及補提名作業。
    2. 選票製作寄發及開票監督及統計工作。
    3. 被選舉人會員資格審查。
  3. 本委員會由理監事會成立,並推派一人擔任主任委員,委員若干人。章程(18)。
  4. 本委員會係內部組織應遵行本會章程所定之任務,並執行理監事會所交辦事項,對外行文以本會名義行之。
  5. 本委員會之經費,由本會統籌編列。
  6. 本委員會不定期開會,由主任委員召集之。
  7. 本委員會之決議,應有委員過半數之出席,出席委員較多數之同意,並經提報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實施。
  8. 本委員會主任委員經理監事會通知應列席本會理監事會議,提出工作執行報名,並列入會議紀錄。
  9. 本簡則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會章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  10. 本簡則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,報請主管機關核準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姓名 單位/公司 職稱
林宏茂 南臺科技大學化材系 副教授

國際交流委員會:

姓名 單位/公司 職稱
林育群 忠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

ESG推動委員會:

姓名 單位/公司 職稱
鄭炳國 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製程處 處長

獎章委員會:

台灣鑄造學會獎章委員會組織簡則

  1. 本委員會簡則根據台灣鑄造學會章程(21)與社會團體委員會組織簡則範例訂定。
  2.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:
    1. 訂定「鑄造工程獎」、「鑄造精品及技術獎」、「青年鑄造工程師獎」、「鑄造論文獎」等各獎項設置辦法。
    2. 推薦鑄造工程獎、鑄造精品及技術獎、青年鑄造工程師等候選人。
    3. 提供其他有關獎章頒發及製作建議事項。
  3. 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,委員若干人,由本會理事長於會員中提名提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;其任期與當屆理、監事任期相同。
  4. 本委員會係內部組織應遵行本會章程所定之任務,並執行理監事會所交辦事項,對外行文以本會名義行之。
  5. 本委員會之經費,由本會統籌編列。
  6. 本委員會不定期開會,由主任委員召集之。
  7. 本委員會之決議,應有委員過半數之出席,出席委員較多數之同意,並經提報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實施。
  8. 本委員會主任委員經理監事會通知應列席本會理監事會議,提出工作執行報告,並列入會議紀錄。
  9. 本簡則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會章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  10. 本簡則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,報請主管機關核準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姓名 單位/公司 職稱
潘永寧 國立台灣大學機械系 名譽教授

會員拓展委員會:

姓名 單位/公司 職稱
黃明輝 佳燁精密鑄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

技術暨出版委員會:

台灣鑄造學會出版委員會組織簡則

  1. 本委員會簡則根據台灣鑄造學會章程(21)與社會團體委員會組織簡則範例訂定。
  2.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:
    1. 關於鑄造月刊及相關技術書籍出版方針之釐定事項。
    2. 關於鑄造月刊及相關技術書籍出版之編輯事項。
    3. 關於鑄造月刊及相關技術書籍出版之發行事項。
    4. 其他理監事會交辦事項。
  3. 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,委員若干人,由本會理事長於會員中提名提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;其任期與當屆理、監事任期相同。
  4. 本委員會係內部組織應遵行本會章程所定之任務,並執行理監事會所交辦事項,對外行文以本會名義行之。
  5. 本委員會之經費,由本會統籌編列。
  6. 本委員會不定期開會,由主任委員召集之。
  7. 本委員會之決議,應有委員過半數之出席,出席委員較多數之同意,並經提報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實施。
  8. 本委員會主任委員經理監事會通知應列席本會理監事會議,提出工作執行報告,並列入會議紀錄。
  9. 本簡則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會章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  10. 本簡則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,報請主管機關核準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姓名 單位/公司 職稱
張瑞模 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熔鑄組 工程師

學術委員會:

台灣鑄造學會學術委員會組織簡則

  1. 本委員會簡則根據台灣鑄造學會章程(21)與社會團體委員會組織簡則範例訂定。
  2. 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:
    1. 關於本會鑄造工程學刊論文之徵集事項。
    2. 關於本會鑄造工程學刊論文之審查及評定事項。
    3. 關於本會鑄造工程學刊論文之發表事項。
    4. 其他理監事會交辦事項。
  3. 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,委員若干人,由本會理事長於會員中提名提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;其任期與當屆理、監事任期相同。
  4. 本委員會係內部組織應遵行本會章程所定之任務,並執行理監事會所交辦事項,對外行文以本會名義行之。
  5. 本委員會之經費,由本會統籌編列。
  6. 本委員會不定期開會,由主任委員召集之。
  7. 本委員會之決議,應有委員過半數之出席,出席委員較多數之同意,並經提報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實施。
  8. 本委員會主任委員經理監事會通知應列席本會理監事會議,提出工作執行報告,並列入會議紀錄。
  9. 對本會論文獎之評選工作,必要時得邀請專家共同辦理之。經評審選定之論文,並得由本會擇優發給獎狀及獎金。
  10. 本簡則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會章程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  11. 本簡則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,報請主管機關核準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姓名 單位/公司 職稱
許富淵 國立聯合大學材料科學工程學系 副教授

秘書處:

姓名 單位/公司 職稱
郭信宏 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熔鑄組 組長